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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月14日下午,龙湖区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瑛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介志在会上作讲话,全体检察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研究部署龙湖区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强调,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必须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刻不能放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深化纠“四风”,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一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筑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思想根基,以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保障、促进党的绝对领导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二要始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贯彻落实《汕头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网络答题、实地教学等形式,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为民解忧。

三要始终坚持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确保公正司法。要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持续抓实“三个规定”填报,综合运用调研、专项检查、定期约谈等方式持续加强办案监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四要始终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重要情况通报机制等协同机制;要持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



会议还举行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张介志检察长与院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压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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