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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办税新举措:3月起,新设立纳税人可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



  “优质的纳税信用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也关系着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根据2023年第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举措,将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纳税信用复评具体如何申请,对企业有哪些好处?戳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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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潮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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