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市自然资源局深入动员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为确保我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可控,森林资源和林区社会环境平安和谐,3月31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林草系统2023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广东省2023年森林防火暨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局四级调研员卢少槟同志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局系统各单位务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领导部署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科学谋划部署,迅速把精神和要求传达到镇村林业一线,做到思想一致、步调一致、行动一致,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形势稳定可控。

会议明确,清明期间,市自然资源局将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区县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火灾隐患突出、扫墓人群集中和山火易发区位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突出抓好基层一线火灾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制度要求,并完善台账,责任公示上墙。职能部门要监督护林员落实森林巡护管护职责,清明期间加大林内巡护密度和频次,对防火重点和隐患突出部位实行重兵把守、专人看管。按照《森林防火条例》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违规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森林防灭火知识、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有线电视、手机微信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在重点村庄、林区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海报、《禁火令》,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手册、法律宣传单;采取群发手机短信、曝光典型案例等手段,多形式多渠道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森林防火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等;组织开展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绿色祭扫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文明扫墓、种植纪念树、鲜花祭祖等方式祭奠祖先,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要求,清明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区县分管领导、防火负责同志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火警信息迅速核实到位科学组织应急处置。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火警信息。各级森林防火队伍、专职护林员队伍和应急防火物资装备要靠前驻防,保持24小时应急处置准备,接到火警信息要做到随时连得上、拉得动、处置得力得当,把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小火情酿成大火灾,在扑火应急处置同时要确保人员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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