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龙湖区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书颁发仪式暨培训会



为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更好发挥检察听证在助力法律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5月16日上午,龙湖区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书颁发仪式暨培训会,23名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社会人士受聘成为该院听证员。龙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介志为听证员颁发聘书并作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瑛主持会议。



会上,检察官林晓伟解读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并围绕检察听证内容、意义、适用案件范围、听证程序流程等向听证员进行详细讲解,全方位多层次讲授了检察听证相关知识。



随后,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介志为听证员颁发聘书。






张介志检察长向首批受聘的听证员表示祝贺,对他们一直以来给予龙湖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就如何发挥好听证员作用,张介志检察长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积极正确履职。希望听证员在参与检察听证过程中,能秉持公心,发挥专业特长、经验优势和群众智慧,依法依规参与听证工作,独立客观发表听证意见,做到敢于提意见,善于提意见,履行好听证员职责,协同把好案件质量关,共同筑牢公平正义底线。二是要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严守履职纪律。听证员要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关心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努力做到现场答疑解惑、矛盾纠纷化解。还要用好听证话语权,扛责在肩,当好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好参谋”“智囊团”,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要持续凝聚法治共识,传播检察好声音。听证员要在严守办案秘密的基础上,以亲身参与案件听证的经历,在听证工作以外积极帮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广泛传播检察好声音,当好检察听证“宣传员”,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检察工作,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最大限度赢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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