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培娜)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潮州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记者在会上获悉,我市将开展以落实门前卫生、秩序、绿化“三包”责任制和规范市民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对湘桥、枫溪城区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我市近期起草制订新的《潮州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并于3月30日正式印发实施。新颁布的《办法》明确了落实“门前三包”的适用范围和责任主体(责任人)、责任范围、实行原则、具体内容、合格标准、日常管理、举报投诉、检查监督、奖励处罚等规定。
根据《办法》,我市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将与湘桥区(磷溪、官塘、铁铺除外)、枫溪区范围内的临街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责任人按照“门前三包”要求,做到包门前卫生、包门前秩序、包门前绿化,做到无占道经营、门前无杂物、无乱搭乱建、无乱扔乱倒等违反市容市貌管理的情况发生。签订的责任书必须悬挂在醒目位置,以接受监督。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湘桥区、枫溪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处)将定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自管理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责任人和管理部门的失职行为,有权向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副市长许典辉参加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办法》相关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