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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关于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变更的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关于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变更的公告

自即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1、当面申请的,接待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南路844号澄海区司法局四楼;

2、邮寄申请的,相关申请材料统一寄至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收件人: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中山南路844号澄海区司法局四楼行政复议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800

电  话:0754-85802476

信封或快递上请注明“行政复议申请”字样。

特此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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