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城乡居民们
请注意!
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开始啦~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180元/年
180元/年
180元/年
办理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开始办理参保或减员、变更手续
参保方式
①以家庭为参保单位缴费的类型,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服务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②以村(居)委会为参保单位缴费的类型,由所属村(居)委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温馨提醒
原参保家庭如果没有进行减员登记或变更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将视其为自愿续保。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各续保家庭应保证在扣款帐户中存入足够金额以便按规定扣款,否则将视为自动停保。
2019年度除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部分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有所提高。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将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由单次限额(含一般诊疗费,下同)30元、年度累计限额150元,提高为单次限额40元、年度累计限额200元。
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将本市三类医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原来800元/次,降低为700元/次。
注:精神病专科医院起付标准为100元。
降低体内置放材料的个人自付标准
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中体内置放材料的支付标准由原来个人自付50%,降低为个人自付40%。
有关参保缴费详情,请咨询各县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咨询电话
潮安区社保基金管理局:5812269
饶平县社保基金管理局:7802742
湘桥区社保基金管理局:2213104
枫溪区社保基金管理局:688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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