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汲取潮安凤塘“11·16”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市消安委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小”场所、沿街店铺、出租屋和经营性自建房等“小火亡人”多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排查时间和对象
1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3月份起为巩固提升阶段。
2
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三小”场所、沿街店铺、 “三合一”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工厂作坊和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
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
1
破网开窗
排查重点内容:
1.是否设置防盗网(窗);
2.建筑外立面广告牌和灯箱的设置是否遮挡建筑的外窗,影响外部灭火救援行动。
整治方法:
1.凡是外窗、阳台设置防盗网的,一律三日内开设宽度、高度分别不小于1米的逃生口;
2.凡是建筑物外立面户外广告牌、灯箱的设置影响消防救援行动的,一律三日内拆除或开设宽度、高度分别不小于1米的逃生口。
2
砌墙装门
排查重点内容:
1.经营性场所是否设置员工宿舍或住家;
2.经营性场所是否设置临时休息室(设置可供住宿的床、沙发) 。
整治方法:
1.凡是存在违规住人的, 一律当日搬离住人、三日内拆除住宿房间。发现彩钢板、木质阁楼(隔间)一律当日拆除;
2.确需住人值守,住人部分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必须采用实体墙、防火门进行物理分隔,休息时防火门必须保持常闭状态。
3
安装烟感
排查重点内容:
1.是否安装感烟探测器。
整治方法:
1.按要求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鼓励推广安装联网式感烟探测器。
4
畅通通道
排查重点内容:
1.是否在消防通道、救援窗台堆放易燃可燃杂物;
2.是否锁闭安全出口;
3.是否违规停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整治方法:
1.凡是在消防通道、救援窗台堆放易燃可燃杂物,一律立即清理;
2.凡是锁闭安全出口,一律立即改正;
3.凡是违规停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一律立即改正。
5
督导微型消防站建设不达标,
救援不及时
排查重点内容:
1、是否按照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并配齐车辆装备器材;
2、是否落实值班值守,接到命令到场救援是否及时。
整治方法:
1.按不少于6人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7000人以上的村(居) 宜配备水罐消防车、4000人以下的村(居)至少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同时要配备空气呼吸器、破拆工具、两节拉梯、消防水枪、水带、灭火器和灭火防护服等”救命”器材;
2.落实好值班备勤制度并定期组织联勤联训。
符合本专项行动的单位场所要对照本通告内容,对破网开窗、砌墙装门等5个方面内容开展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并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指导开展自查,建立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特此通告。
潮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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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重奖举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三合一”消防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每宗奖励2000元,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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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潮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辑人:陈小泓
▎校对人:刘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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