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击 “飙车炸街” 现象,5月以来,潮州交警连续查处多起非法改装轰鸣、深夜“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深夜飙车耍威风,法律严惩不留情
5月7日晚,交警市区一大队联合特警支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期间共查扣涉嫌翘头炫技的改装电动车3辆。
5月8日,交警市区一大队联合机侦大队开展专项行动,期间查处一起飙车案件。经查,涉案驾驶员不仅处于无证驾驶状态,驾车过程中还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危险行为。目前,该驾驶员已依法传唤到案接受调查,涉案车辆已被暂扣,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5月11日,交警机侦大队在市区外环北路查处一起涉未成年人“飙车炸街”交通违法行为,现已对违法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5月20日,潮安交警大队联合东凤派出所在东凤镇辖区开展打击“飙车炸街”专项行动,共查获涉炸街人员14名,查处炸街车辆10辆,现已对以上人员进行处罚。
非法改装轰鸣,难逃交警“火眼金睛”
△5月2日,潮安交警大队在城区巡逻时,查获一辆正在炸街的非法改装小汽车。
△5月9日,交警机侦大队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炸街的小汽车。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第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您的爱车存在非法改装行为
请立刻恢复车辆原状
若您曾驾驶过车辆 “飙车炸街”
请坚决与这种危险行为说 “再见”
“飙车炸街”背后隐患多
你若想“炸”,交警必查!
编辑:小余
初审:平凡
终审: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