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交通安全警示】车窗抛物被罚,别让陋习“抛”出危险!



垃圾不能乱丢

开车的时候更不行

“你”方便了

而跟在“你”身后、身侧的驾驶员

却往往惊出一身冷汗



案例警示

6月7日,交警市区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6月2日一白色小汽车在市区潮州大道与泰安路交叉口等待交通信号灯期间,有“车窗抛物”行为,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接报后,民警迅速开展核查,确认了该车的违法行为,并通知驾驶员到案接受调查,后民警对驾驶员依法作出处罚,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也许有人觉得

车窗抛物只是小事

没什么大不了

但实际上

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车窗抛物是危险行为



1

车窗抛物杀伤力

有多大

曾有记者做过一个实验,一个50克重的空矿泉水瓶,在100公里的高速状态下可将钢化玻璃砸碎。



2

分散驾驶人注意力

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往车窗外弹烟灰、吐痰或是抛出易拉罐等小动作极易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容易碰到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从而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危及他人和自身安全。





3

对其他车辆的安全

行驶造成干扰

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驾驶人必须保持着高度集中的精神状态才能安全驾驶,若前方车辆投掷物体,后方驾驶人则会下意识的躲避这个物体,很有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4

乱扔烟头有引燃隐患

烟头抛出窗外,一旦遇到可燃物,很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驾驶人抽烟容易分心驾驶,乘车人抽烟,在密闭的空间内属于不文明行为。





5

对养护工人的生命

安全造成威胁

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在高速公路上随意车窗抛物会增加养护工人工作量,也对他们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威胁。



文明交通,人人有责

马路不是垃圾场

车窗抛物不可取

请自觉拒绝交通陋习

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编辑:小余

部分资料来源:贵阳交警

初审:平凡

终审: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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