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金中〒版规
以下条例由今天起实施:[em07][em07]
第一章、惩罚
一、处罚凡帖子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本版版主都会将其帖子删除并予以处罚。
1、 存在不文明、色情、暴力用语或者单纯的符号或无意义的回帖。
2、 存在不利于祖国统一大业,或有损于国格的词句。
3、 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
4、 明显存在对本版成员进行人身攻击的词汇。 二、警告凡帖子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本版版主将对发帖者予以警告。1、把论坛当做聊天室,说和本版毫无关联的话。
2、帖子里只存在“恩、有道理、挺准”等词语,毫无其他个人见解的句子。
3、回帖与主题毫无关联者。
三、删除
1. 不符合在 〒汕头金中〒 发的文章不要拿来这里随便发..比如图片应该发去贴图..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2. 不要来 〒汕头金中〒 认什么亲戚找什么人
3. 无聊的帖子一律删掉..
4. 在别人的帖里不要就个人恩怨针对某个人展开所谓的吵架..
5. 广告贴,评论人,粗口贴,这些也请不要发..有发麻烦加自己写的随笔感想..
第二章奖励
凡帖子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本版版主都会视情况予以奖励。
1、 原创而且有中心意义思想的文章。
2、 见解独特,论述精辟的文章。 读过的朋友提提意见,把它完善完善..
第三章:锁定与删除
1.帖子中的水分过多的一律锁定或删除
2.回帖中内容如离题万里一律删除
5.不可在帖中聊天,否则视情节采取锁定或删除.
让偶们共同努力把偶们的版块办得更好..[em01]
希望大家多多合作..有什么建议和投诉也在这提吧..
[em08]有时如果偶有什么做嘚不好或者是太严了也可以提醒偶..[em08][em08]
多多支持谢谢啦..[em03]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19 11:58:13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