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4 - 88943210
  • 0

时评:“学生能否起诉校规”须明确

金中鹰派 发表于 2004-9-30 15: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856 5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河畔 |

x
时评:“学生能否起诉校规”须明确
金羊网 2004-09-18 15:29:29  www.ycwb.com
何向东
  已实施14年的《行政诉讼法》正面临一次大的修订。负责该法修改课题组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马怀德表示,此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在多个方面将有突破,诉讼范围不仅是现在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还将包括政府机关的一些抽象行政行为(如“红头文件”)。同时将明确规定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足协等)也可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方。(《新京报》9月17日)
  假如此行政诉讼法的“大修”成功,那就意味着“红头文件也可以告”、“俱乐部也可告足协”等问题将可依“法”而解,这确实算得上中国的司法改革的重大突破。同时,我觉得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改,也不应当忽视另一个近年来备受争议的问题,即学生是否可以起诉校规。
  目前发生的诸多教育纠纷,还只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来内部处理,当学生对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而寻求司法救济途径时,人民法院往往认为学校是事业单位,而不是行政诉讼的主体,从而常常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为由拒绝司法介入。这样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虽然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大法”,学校自己的规定是“小法”,“小法”不能与“大法”相悖。可是当学校的校规不“依法”而定时,学生只能对这样的校规无可奈何。而当学校依据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校规对学生进行处罚时,学生的合法权益明明受到了侵犯却无法律救济途径。这就使学校在事实上置于了法治的真空之中。难怪有人要质疑校规是否大于国法了。
  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一个重要突破是“红头文件也可以告”。校规可以算是“红头文件”,问题是,学校算不算“政府机关”。如果算,那么校规若有问题,按照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应当是可以“告”的。可是,如果学校不算政府机关呢,那么校规就不是行政诉讼的范围。这次修改的另一个重要突破是,将明确规定“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组织”也可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方。那么,学校算不算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组织呢?如果不算,恐怕学校还是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的。所以,我觉得学生是否可以起诉校规,是需要行政诉讼法予以明确的。
  前一段时间有消息传出,由于司法界已达成共识,学校是有部分行政授权的行政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法律解释的形式准许“学生起诉不合理校规”,从而解决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的司法救济问题。如果消息确切,那么,“学生可以起诉校规”纳入行政诉讼范围应是水到渠成,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应当将这个内容也明确地规定下来,以促使依法治校,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从而也能够彻底地将学校拉出法治真空,改变“高校无讼”的局面。
汕头全民爆料请 下载安装蓝色河畔App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5)
即使实行了也没多大用处........你如果去状告学校,消耗大量时间精力不说,在学校里就没法混了........
2004-9-30 15:55:00
汕头全民爆料请 下载安装蓝色河畔App即可!
建议起诉!·····
2004-9-30 22:11:00
汕头全民爆料请 下载安装蓝色河畔App即可!
以下是引用jcding在2004-9-30 15:55:35的发言:即使实行了也没多大用处........你如果去状告学校,消耗大量时间精力不说,在学校里就没法混了........
同意啊,一语中的!!!!!
2004-9-30 22:41:00
药性说明 本人成分:40.3%的帅;59.2%的无聊;0.5%的微量羞涩 适用范围:17岁的PLMM...... 主治:心情不爽;缺少朋友;生活无聊......... 警告:长期服用会产生较严重的依赖性和对其他男性的排斥性......
Ian

愚蠢的楼主
低估金中学生的控制力和判断力了!!!
2004-10-1 18:27:00
Yun is my wife !!!! 5*3=15
以下是引用Ian在2004-10-1 18:27:58的发言:
愚蠢的楼主
低估金中学生的控制力和判断力了!!!


愚蠢的 ian
是你低估了金中学生的维权意识了
高考结束后就可以去告学校了政教处的爪牙,不要在这里威胁别人
2004-10-2 17:48:00
汕头全民爆料请 下载安装蓝色河畔App即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河畔 |

关于我们|帮助中心|法律声明|诚聘英才|联系我们|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APP下载|

Copyright © 2002-2023, Hepan.com Cloud.    Powered by hepan.com Discuz!X3.4    粤B2-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54-88943210 举报邮箱:help@hepan.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

GMT+8, 2024-5-2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