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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桥“1243”火灾事故受灾群众救助(草案)

云鹤手机认证状态 发表于 2012-4-15 2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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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桥“1243”火灾事故发生后,乌桥街道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组成火灾善后领导小组,做好救助工作,并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目前已联系到44间北郊周转房及救助资金一笔, 用于受灾群众的安置。根据实际,在前期对受灾群众摸查的基础上,经火灾善后领导小组讨论,制订了如下受灾群众救助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摸查分类
    此次救助对象为乌桥“1243”火灾事故中直接受灾及波及到的受灾户,火灾善后领导小组对这些受灾户的类型进行分析,将其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为受灾房屋有人长期居住;B类为受灾房屋的居住人非常住(即间断性居住);C类为受灾房屋为空置房。受灾房屋的名单及分类由受灾户自报情况后,经善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即乌桥街道、区房管所、乌桥派出所、振兴社区居委会、中孚集团联合通过各个渠道调查取证,开会充分讨论研究,逐一确定初步名单及分类。受灾房屋名单将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异议者向火灾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情况及证据,火灾善后领导小组将协调各相关单位配合再调查,核实清楚后对救助草案作出微调。受灾户为自己提供的证明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虚报、冒认等情况,将按照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公示期满确定最终救助方案。
     二、救助办法
     火灾善后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将根据受灾户实际情况,分给所有受灾户社会救济金。同时,对于部分房屋受损的受灾户,火灾善后领导小组将酌情再予以安排周转房安置。
     三、社会救助金发放标准
     此次由市存心善堂和汕头《今日视线》栏目组牵头募捐到社会各界热心单位和群众爱心捐资1501863.8元,再加上社会各界热心单位和人士直接到乌桥街道捐献的爱心款298889元,合计1800752.8元人民币。考虑到受灾户苏楚武一家两名年幼的孩子在火灾事故中不幸丧生,火灾善后指挥小组决定对其给予重点救助,一次性给予38万元的社会救助金,其中在存心善堂善款中支出30万元,在街道募集善款中支出8万元(已发45201元),此38万元不包含热心单位、人士直接上门捐助给苏楚武一家的部分。在前期的灾后救助工作中,乌桥街道已经为火灾发生后无家可归的受灾户每户发放了400元的救助金,共计11600元,同时,街道募集到的善款中还有指定捐助给庄喜发的4000元(已发),指定捐助给陈明光的800元,其他的1404352.8元,将用
    1、A类受灾户的救助金发放标准。对于A类受灾户,如果被毁的房屋为非屋主及其直系亲属居住,将不予以安排北郊周转房安置,其他类型,将予以安排北郊周转房安置。
安排周转房的(A1):对于接受北郊周转房救助的受灾户,火灾善后领导小组将对每户一次性发放社会救助金3.5万元;对于放弃北郊周转房救助的受灾户,火灾善后领导小组将对每户一次性发放社会救助金4万元。
不安排周转房的(A2):对被毁房屋为非屋主及其直系亲属居住,火灾善后领导小组将不安排给其周转房,对每户一次性发放社会救助金3万元。
    2、B类受灾户的救助金发放标准。对于B类受灾户,火灾善后领导小组将不予以安排周转房,一次性发放给每户1.5万元的社会救助金。
3、C类受灾户的救助金发放标准。对于C类受灾户,火灾善后领导小组将不予以安排周转房,一次性发放给每户0.6万元的社会救助金。
    1404352.8元的社会救助金将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将剩余资金作为火灾善后应急备用救助金,备用救助金的用法将会同存心善堂共同商讨决定。(《乌桥“1243”火灾受灾户救助金安排一览表》附后)
    四、特殊情况
    1、振球右巷5仓101-102的屋主周展轮,将5仓102房租给苏楚武一家居住,致使苏楚武两儿女在火灾中丧生,将由派出所对其进行调查处置后定性。
    2、对于一间房屋涉及屋主及出租户等一房多户申请的情况,原则上只按分类提供一份救助,引导房屋利益各方充分协商,做出一致的救助分配。
    3、苏楚武一家居住的房屋为向周展轮租住,本属于不安排周转房范畴,考虑到苏楚武一家在火灾中痛失两名儿女,情况特别困难,火灾善后领导小组将其列入重点救助对象,打算再为其安排北郊周转房。
     五、方案实施
     在实施本方案过程中,乌桥街道、区房管所、乌桥派出所、振兴社区居委会、中孚集团、汕头市存心善堂等单位应通力配合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本方案将通过乌桥街道公开栏、“乌桥之窗”网站
、存心善堂公开栏及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为3天(即2012年4月16日~2012年4月18日),公示期间设立意见反馈电话:88222205,受灾群众如有需要了解、反映的问题,可拨打意见反馈电话或者直接到乌桥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充分沟通,以确保善后救助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实施最终救助方案。公示期满,请受灾群众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乌桥街道办事处领取周转房钥匙及救助金。
附件1:乌桥“1243”火灾受灾户救助金安排一览表;
     2:乌桥“1243”火灾片区常住房屋情况表;
     3:乌桥“1243”火灾片区非常住房屋情况表;
     4:乌桥“1243”火灾片区空置房屋情况表。

               
乌桥“1243”火灾事故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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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1)
辛苦了!
2012-4-16 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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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DDDDDDDDD
2012-4-25 0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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