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妇产科,三月三十号发生一宗医生失职产妇郭**及腹婴儿死于非命。事情经过;郭**年已四十二岁,十五年前生下一女。去年怀孕,全家喜庆、从怀孕开始便与该医院妇产蔡白芒女医生联系,经常按蔡白芒医生指导检查,全面正常。每次送红包必收。直至临产前检查都是正常,放心。在这期间产妇及亲属都要求剖腹产,但被医生阻止说该产妇可以顺产。直到3月29号晚、产妇感到不适出现产前征兆即赴医院住院。三月三十号上午检查各方面都属正常9点亲属要求剖腹产!医生说:无床位!十二点产妇极端痛苦迫切需要进行手术!但医生却说
:你想手术就能手术?要等待安排。接着又给产妇打催生针刚过不久产妇感到寒冷,咬紧牙关,眼睛翻白...然后全身抽搐生命垂危。医院来人手忙脚乱经过一个多小时抢救,无效!宣布产妇死亡!这时有人摸产妇的腹部,尚有胎动!但医生只顾吵架无心抢救。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一尸二命死于非命!这时医院领导,医生,护士,一一走掉找不到人! 揭阳市人民医院妇产科,是新生命诞生的地方、不是死亡的地方!一个大活人和一个新生命进去,不够二十四小时就活活死去。一尸二命!公理何在?揭阳市人民医院妇产科,是新生命诞生的地方、不是死亡的地方!一个大活人和一个新生命进去,不够二十四小时就活活死去。一尸二命!公理何在? 后………距离产妇死亡已过去十个小时,医院方面全无人员过来协商处理。死者大姑走去找医院领导讨个说法,反而遭到医院人员殴打!导致两前门牙脱落手臂扭伤!请问是否平民百姓受到伤害,就连为自己讨个说法的权力都没有吗?天理何在????求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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