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紫月凰馨 于 2013-5-1 21:47 编辑
今天看到大粤网站说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将正式实施,平均增幅接近两成,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当前的1300元/月提高为1550元/月,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首次和市区拉平。与此同时,《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将于今天开始正式施行。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提醒用人单位,5月1日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低于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经责令补足差额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的,将面临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加付赔偿金责任。
这样的标准什么时候才能够真正的达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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