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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不符合环保要求“一票否决”

2019-7-4 09:20| 发布者:admin| 查看:627|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陈晓珊)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段时间,我市坚决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探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新办法新举措,在全省率先出台入海排污

  本报讯 (记者 陈晓珊)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段时间,我市坚决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探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新办法新举措,在全省率先出台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制度,坚决打好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为我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构筑“蓝色生态屏障”。

  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在国家、省尚未出台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规定的情况下,我市积极探索规范入海排污口监管、控制源头污染物直排的新办法新举措,深入到辖区沿海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摸清陆源入海污染情况,经过一系列的反复论证、修正,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制度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为入海排污口备案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充分论证,严格控污。严格把好准入关口,明确规定入海排污口设置应符合《潮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和海水动力条件要求,并经过科学研究论证。对论证不充分的建设项目,要求重新编制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并组织专家组以及生态环境、海洋、海事等相关部门代表进行技术评审,确保入海排污口各水污染物排放符合排入海洋功能区水质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行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明确规定设置在海洋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海滨风景名胜区等特别保护区域或是不符合一类海水水质要求、海洋功能区划要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入海排污口一律不予备案,牢牢守住海洋生态安全底线.

  主动作为,密切监测。在认真落实上级统一部署的监测工作基础上,主动增加高沙水闸入海排放口、三百门水闸入海排放口、西澳岛市政排污口等3个直排海污染源进行监测,并在沿海陆域海水养殖场密集的大埕湾增设多个水质监测点,多方位、多维度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护。委托第三方编制《潮州市澄饶联围水系环境调查及监测项目方案》,在澄饶联围内布设51个断面进行密切监测,对围内水系污染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水系状况标识图,为下一步开展澄饶联围综合整治、改善柘林湾海洋自然环流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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