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以 “开发商住楼”等名义,用高息为诱饵,非法集资逾2000万元后逃跑。6月2日,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潮安区庵埠镇男子林某被潮安警方抓获归案。 今年4月以来,潮安公安分局陆续接到多名受害人报警,称庵埠镇灯饰老板林某丹以“开发商住楼”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达上千万元后逃跑。 接报后,潮安公安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经初步调查获悉,民警了解到林某丹多次以在庵埠镇内“开发商住楼”等名义,骗取周边群众的钱款,涉案总金额逾2000万元。 办案民警一边通过走访群众收集线索,一边利用技侦手段追踪嫌疑人林某下落。6月2日,民警根据掌握到的线索,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在枫溪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 经查,林某(男,49岁,庵埠镇人)自2009年开始,多次以“经营生意”、“开发商住楼、建设出租屋”等名义向邻近乡镇人员非法集资,2014年起,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以高息诱使他人将钱借给他,所得的钱用于支付他人利息及经营生意的亏空。 目前,林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林雄锐 安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