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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合格充电宝不能登机

2015-12-30 11:11| 发布者:admin| 查看:986|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刘漫娜通讯员余健济李卓红)记者从潮汕机场了解到,岁末临近,客流量逐渐增多,旅客随身携带违规充电宝现象频发。目前,机场安检几乎每天都能查获多个不符合规

  本报讯(记者 刘漫娜 通讯员 余健济 李卓红) 记者从潮汕机场了解到,岁末临近,客流量逐渐增多,旅客随身携带违规充电宝现象频发。目前,机场安检几乎每天都能查获多个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产品。机场提醒广大旅客,乘机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携带超出额度容量或无标识、无生产日期、无说明的充电宝,以免造成麻烦。

  昨天上午,一女旅客在潮汕机场,准备乘坐CZ8377次航班前往香港,当其行李经过X光机时,工作人员发现行李图像中显示有充电宝,于是示意开包检查。该旅客拿出的是一个“小包包”,工作人感到有点异常,遂仔细看发现,包包内部设置有充电宝。经检查,该充电宝没有任何标识,属于“三无”产品,不能携带上飞机。在安检人员耐心的解释下,该名旅客也意识到,该充电宝存在安全隐患,自动放弃。

  据介绍,根据民航相关规定,乘客一律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另外,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

  “4个多月来,几乎每天都能查到几个违规充电宝。” 潮汕机场安检工作人员介绍,自2015年8月14日民航局发布重申“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以来,机场安检站已多次查获各类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产品,有的充电宝的容量超过规定,更多的都是三无产品。

  对此,机场安检站提醒广大乘机旅客,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旅客尽可能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充电宝,同时,登机前查看自己所带充电宝是否超规。对于违反规定者,相关部门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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