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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时查获13名涉酒人员

2017-10-23 09:21| 发布者:admin| 查看:343|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李灿霞)21日凌晨,交警市区三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新风路、绿榕南路等主干道设卡查处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四小时共查获涉酒人员13名,其中涉醉7名。  21日零时30分,执勤人员在新风路枫溪广场

  本报讯(记者 李灿霞)21日凌晨,交警市区三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新风路、绿榕南路等主干道设卡查处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四小时共查获涉酒人员13名,其中涉醉7名。

  21日零时30分,执勤人员在新风路枫溪广场附近路段设卡查处过往交通违法车辆。零时41分,一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途径设卡路段,被执勤人员拦截下来。当时,执勤人员靠近该男子时,一股浓烈的酒精气扑鼻而来。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呼气检测数据为5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人员暂扣该摩托车,并将该男子带回队内接受下一步处罚。

  之后又有一名驾驶员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执勤人员查获。

  四小时的行动,三大队共查获涉酒13起,其中涉嫌醉驾7起。

  据交警市区三大队教导员蔡秋镇介绍,饮酒驾车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一经查处,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一经查处,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员驾驶无号牌车辆则要被罚款200元记12分。

  蔡秋镇表示,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酒驾整治力度,对酒驾行为继续采取“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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