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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暂无发现“菲朗氏”和“法利雅”调配威士忌这两种酒

2017-12-2 09:57| 发布者:admin| 查看:453|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吴冰)近日,河源市源城区发生一起疑似假酒食物中毒事件,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省食药监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存在严重风险隐患酒类清查行动。对此,市食药监局组织各县区食药监局立即开展酒类清查行动,严厉

  本报讯(记者 吴冰)近日,河源市源城区发生一起疑似假酒食物中毒事件,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省食药监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存在严重风险隐患酒类清查行动。对此,市食药监局组织各县区食药监局立即开展酒类清查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酒类食品,重点对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菲朗氏”和“法利雅”调配威士忌这两种酒进行清查。目前,我市暂无发现存在生产经营(使用)这两种酒。

  昨天,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潮枫路、枫春路及新洋路等路段,对5家酒类批发单位、酒类经营单位及餐饮企业进行检查。经检查并未发现上述两种酒,但部分单位仍存在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

  市食药监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张银霖告诉记者,11月24日起,我市各县区食药监部门组织力量,重点对辖区内的酒类生产单位(含小作坊)、专营店、批发市场、酒吧、卡拉OK等重点场所逐一开展清查。重点检查是否生产经营(使用)“菲朗氏调配威士忌”(标称生产商为蓬莱市威亚德葡萄酒有限公司;标称经销商为深圳威亚德酒业)和“法利雅调配威士忌”(标称生产商为蓬莱市威亚德葡萄酒有限公司;标称运营商为惠州市协益酒业)这两种酒,以及是否持证经营;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酒类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同时要求经营者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严把进货关,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酒类商品进货台账,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市民的饮食健康。

  截至目前,市食药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25人次,检查酒类生产企业(含小作坊)19家,酒类经营单位215家,餐饮企业(酒吧、KTV)95家,暂无发现生产经营(使用)上述两种酒的情况。

  张银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店购买,并索要和保存好发票,如发现此两种酒可向当地食药监部门进行举报,电话为12331。一旦发现这两种酒,食药监部门将坚决依法进行封存、扣押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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