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9点左右,号牌为粤DDT576小车在市区潮汕路自南往北方向行驶时,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抽烟并乱丢弃烟头。接报后,金平交警大队五中队将驾驶员蓝某昌传唤至中队,因其有防碍安全行车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对其作出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警金平五中队民警许统兵说:“交通安全没有小事,抽烟驾车的时候抽烟是一种会影响行车安全,使得精神分散、注意力分散的一个行为,所以我们按照其他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对他进行处罚。我们提醒其他的交通参与者一定要注意,一定要文明出行。我们作为一个特区城市,交通文明的出行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必须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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