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大南路口等5个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自2021年8月10日起,启用大南路口、长春路口、环市东路与东山大道交叉路口(原VV路口)、环市东路城北四路口、环市东路城北五路口等5个路口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逆向行驶”、“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或临时停车行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26日 (来源:潮阳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