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公告辖区内存在游泳场所检测不合格后,龙湖区卫生健康局执法大队迅速行动,对公告的不合格游泳场所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再核查,并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导,责令立即改正。 今年夏季以来,龙湖区卫健局持续对游泳场所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对水质进行抽检,针对发现不规范的地方,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经营方立即整改。同时,执法过程中结合普法工作,分发自制的法律法规汇本,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相关的标准进行宣传普及,对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接下来,龙湖区卫生健康局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放心的游泳环境,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 (来源:健康龙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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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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