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层面为基层减负清单(试行)>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工作部署,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借调人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为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从9月13日开始,市纪委监委将对相关信访举报进行专项受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向外单位借调工作人员从事机关和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 2.借调有基层服务年限或试用期要求,且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人员的; 3.经分管的市、县级领导同志审签同意后,借调从事巡察工作、专案办理工作、临时专项等工作期限超过6个月的; 4.对应予清理的借调人员,不按规定及时清理的。 二、举报方式 1.来信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燕都街道人民路1号,朝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122000 2.来访地址:朝阳市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纪检监察窗口 3.举报电话:0421-12388 4.举报网站:www.cysjjjc.gov.cn(朝阳市纪检监察网),或识别下方二维码按照信息提示操作 ![]() 中共朝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朝阳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
2014-06-23
2015-05-30
2015-03-20
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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