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惠及残疾人群众,近日,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发布《困难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救助对象为本市户籍、经定点医院检查确诊符合手术指征并有申请救助意愿的家庭困难白内障患者。优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城镇特困职工、优抚对象、原建档立卡脱贫户、持残疾人证的白内障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其他救助对象包括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一户两残以上、一户多病等特殊困难家庭患者。《通知》明确了全市承担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救助项目的所有定点医院。其中公办定点医院包括: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国际眼科中心、汕头市中心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区(县)级医院,分别是,龙湖人民医院、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濠江区人民医院、澄海区人民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潮阳区大峰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民营定点医院包括:汕头潮南民生医院、汕头博德眼科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潮阳耀辉合作医院、汕头慧晶眼科医院、潮阳宏济医院。根据《通知》,定点医院为通过申请的患者免费施行白内障超声乳化联合可折叠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每例补助医院医疗费用1450元,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每例补助医院医疗费用2050元,患者个人自付费用部分低于救助标准的按实结算,医院不再向患者收取任何费用。患者因其他眼病或全身疾病进行的检查、治疗产生的费用由患者自付。值得注意的是,原来直接在定点医院办理申请手续调整为:重点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城镇特困职工、优抚对象、原建档立卡脱贫户、持证的残疾人白内障患者)直接在定点医院办理申请手续;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患者在区(县)级定点医院检查与手术的到医院所在地区(县)残联办理申请手续。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往期推荐 更多精彩 欢迎关注 聚焦“急难愁盼” 为残疾人谋福祉,汕头这样做…… 汕小布:请帮小布转发这篇文章吧! 公众号/新浪微博/南方+/今日头条 @汕头政务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