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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20 09:44| 发布者:admin| 查看:1221|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TA的专栏
本报讯(记者 余育闺 实习生 周洁)《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日前,市民政局和社会组织总会联合举办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对全市民政系统、部分社会组织进行专题培训。
《慈善法》实施后,将打破原有的公募型慈善组织和非公募型慈善组织的界限,允许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通过向民政部门申请获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其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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