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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罪犯占近一成

2015-2-1 10:28| 发布者:admin| 查看:898| 评论:0|原作者:大华网|来自:潮州日报|TA的专栏

摘要:   本报讯(记者杨碧娜)1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粤东地区首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潮州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报告(2010年—2014年)》。白皮书透露,过去5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

  本报讯(记者  杨碧娜)1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粤东地区首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潮州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报告(2010年—2014年)》。白皮书透露,过去5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850人,占判决刑事罪犯总数的9.28%。其中2014年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53人,占全年判处罪犯人数的7.28%,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与过去4年相比呈下降趋势。

  报告显示,在850名未成年罪犯中,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共713人,占83.88%;农民身份的未成年罪犯最多,占62.82%;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96.24%。报告还指出,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以抢劫、盗窃为主,结伙作案、犯罪团伙化较为突出,外地户籍未成年人占我市未成年人犯罪近一半之多。报告同时分析,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主要最直接原因是经济因素,多数外地户籍未成年人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工作辛苦而获得酬劳却很低。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其欲望时,他们往往会铤而走险,采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来达到目的。

  据悉,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建立“庭前、庭中、庭后、延伸”四位一体的少年审判特色机制,努力推进少年司法“惩、防、教”工作;综合运用非监禁矫正手段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改造,有效防止监禁刑对青少年带来的犯罪交叉感染问题;建立“协作科研、特色实践、普法教育”长效机制,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惩防与教育相促进”的少年司法“潮州模式”,推动少年审判工作规范、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保护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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