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要求,方可参与 2026 年国考报名: - 一般报考者:18 周岁以上、38 周岁以下(1986 年 10 月 - 2007 年 10 月期间出生);
- 2026 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 43 周岁以下(1981 年 10 月以后出生);
- 政治立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身体心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其他条件: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特殊招录要求与基层工作经历说明 (一)不同层级机构招录倾向 - 中央机关及省级直属机构:除特殊职位、专业性较强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 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层工作经历界定 以下经历可认定为 “基层工作经历”: - 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工作经历;
- 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 军队团及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服现役经历;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基层单位)的见习经历,或在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 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
- 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注意: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三)艰苦边远地区招录倾斜政策 - 政策内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可通过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 / 经历,或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方式,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依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
- 服务要求:通过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需在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 5 年(含试用期) :
- 未满 5 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非艰苦边远地区机关;
- 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当地艰苦边远地区机关)。
三、不得报考情形 以下人员禁止参与 2026 年国考报名: -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