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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余育闺)前天下午,我市组织收看收听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议。 据了解,9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该条例围绕当前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展开制度设计,共七章62条。该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条例的有关制度规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垃圾分类,引导城乡居民分类投放,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要强化职责,明确分工,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