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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物品损坏谁来赔?

恰恰爱 发表于 2011-12-19 1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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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网上购物的流行带动了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然而消费者在收取快件时,经常遭遇快递行业“先签收后验货”的“潜规则”,由此引发了不少消费纠纷的出现,有市民就因此与快递公司产生了纠葛。
  前段时间,市民小陈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台照相机,交易之前他先跟卖家谈妥,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要求15天内能够包换。卖家同意了,但强调说,人为损坏的除外。货品送到后,小陈正准备开箱验货,快递公司的送货员却制止道:“先签收,后验货。”小陈回答说:“你不开箱,我怎么知道里面的东西有没有损坏。”送货员表示,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小陈称只要开箱清点一下数量、货品字号,就当场签收,送货员还是不同意,启动摩托车就走了。更令人“郁闷”的是,当小陈向快递公司客服投诉时,竟然遭到拒绝,对方的理由竟然是:这样做我们快递公司的规定。如果是运输途中产生的破损及数量有误,客户24小时内提出快递公司都会给予解决的!小陈不禁怀疑:这种“霸王条款”难道真的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吗?快递公司坚持先签收后验货的所谓“规定”,其实质是规避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坏风险,将“风险”强加到消费者头上,这样的霸王条款如果不废止,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现在不少快递公司都要求‘先签收后验货’,而网店卖家的要求却是‘先验货后签收’,快递员送货上门一般都是让我看看外包装,没什么问题就让我先签收,不签就不能拿到东西。”经常在网上购物的林小姐无奈地表示。记者就网购商品签收问题先后电话采访了市区一些快递公司业务员,对方承认“一般都是先签收再验货,而且快递员在消费者当面签收后,发现商品存在问题都会作为见证人,具体索赔或者退货需要消费者与卖家协商。”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有网上购物经验的市民,发现他们收取快件时基本上都是先签收再验货。个别表示在签收后发现物品已损坏,碰上个好心店主也许能退款或再发货,否则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律师说法
  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应先验后签
  我市众大律师事务所的严家中律师表示,对于包裹类快件,根据国家《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快递公司有义务让收件人在接收时开箱验货后再签收。如果有的快递公司不执行此项标准,可以选择拒绝签收;如果急需该物品,而快递公司拒不接受开箱验货,可以在运单上标注“未开箱验收货物内容”之类的说明。对于电子商务的“网购”商品,可以与卖家约定开箱验货的条款并要求卖家写在运单上。如果开箱验货后出现短缺、破损等情况,可以采取退回或让快递业务员写书面材料证明、拍照,并立即打电话通知商家或快递公司客服人员,收件人最好要记住客服人员、快递业务员的姓名或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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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9 17: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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