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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正式落地,汕头同步修订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违法处置的行政拘留适用意见,确保执法标准与上位法统一。 本次新规在原有4类违法情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基础上,新增抛撒、焚烧两类行为,全部纳入拘留适用范围;同时优化 “屡犯” 认定标准,适当放宽容错空间,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除法律依据和案由表述更新外,适用情形、办理程序等核心规则均与原文件保持一致。
新规自8月15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你身边见过随意倾倒、焚烧垃圾的情况吗?对这项新规怎么看?欢迎留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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