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潮州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年报温馨提示





2020年度年报温馨提示

一、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的年报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二、年度报告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d.gsxt.gov.cn)或“粤商通”APP进行填报。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END-

—————————————————————

素材来源:潮州市场监管

编辑整理:潮州市场监管

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相关阅读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电梯,查!!潮安市场监管公布4宗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典型案例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知识产权案例

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2024潮州半程马拉松赛期间酒店餐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公告

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