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作胜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蓝寻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蔡迎军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先加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树鹏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麦少鹏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作炎为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耀浩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三民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