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茶叶
标签标识的通告
为加快潮州凤凰单丛茶提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茶叶标签标识内容通告如下:一、已取得茶叶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1.食品名称(例:凤凰单丛茶);2.配料表(例:单丛毛茶、单丛鲜叶);3.净含量及规格(例:净含量:70g);4.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5.生产日期、保质期;6.贮存条件(例:密封、避光、阴凉干燥处保存);7.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8.产品标准代号;9.其它需要标示内容(例:产地、质量等级、地理标志、商品条码、商标)。二、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茶叶,散装茶叶的容器、外包装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食品名称(例:凤凰单丛茶);2.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3.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三、茶叶生产经营者销售茶叶产品,应当遵守价格方面法律法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有关情况。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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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潮州市场监管
编辑整理:潮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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