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河畔MIP化改造项目

6月21日12时15分,汕头将实施防空警报试鸣!

6月1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汕头市人民政府防空警报试鸣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和《汕头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我市定于6月21日(汕头沦陷纪念日)12时15分,在市辖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时间15分钟。届时全市各警报点将鸣响警报,市广播电视台将发放警报信号,汕头移动通信系统将发送警报信息,请市民注意辨识。

警报信号分为:

一、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

连续鸣响3分钟。

各警报信号试鸣放间隔为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




相关阅读

6月21日12时15分,汕头将实施防空警报试鸣!

2025年安全生产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市委军民融合办开展主题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

喜讯!汕头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整齐列队展风采 点验强基铸担当----2025年度市直基干民兵点验大会圆满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