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大欺客,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人人有责
爆料id:39814
爆料用户:秋橙
爆料地区:汕头-龙湖区
爆料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80号东江花园综合楼A,匠心车坊
事件时间:2026年3月7日14时
爆料时间:2026-03-08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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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车坊店大欺客,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以下为违法事实 本人于2026年3月7日14时,在美团、抖音平台购买该公司洗车团购券。 团购页面仅标注春节、中秋等法定节假日不可用,未以任何显著方式标明“仅限首次洗车、认车牌、非新用户不可使用”等限制性条件,属于未明示重要使用规则、隐瞒关键消费信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本人到店后,商家当场拒绝履行团购券服务,并要求额外线下支付48元方可提供洗车服务,否则不予服务。本人支付48元消费洗车,有支付凭证为证。 事后本人向美团、抖音平台投诉,商家拒不承认违法行为,否认团购券无法使用,并恶意歪曲事实,将本人48元洗车费用狡辩为其他项目消费,态度恶劣、拒不整改。平台调解无效。怀疑平台与商家合作共同牟利欺骗消费者。 该商家行为已构成: 1. 未以显著方式提示使用限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2. 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团购券 3. 单方面增设使用条件,拒绝按约提供服务 4. 投诉后拒不承认、歪曲事实、拒不整改,性质恶劣 二、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六条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三、举报请求 1. 依法对汕头市匠心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隐瞒使用条件、拒绝履约、强迫消费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2. 依法对该商家予以行政处罚、公开公示。 3. 责令商家整改所有团购券页面,全面、显著标明使用规则,不得再误导、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