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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男人成就完美婆媳关系

黑椒酋长 发表于 2010-7-17 1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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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人与人相处空间过近,必定就有矛盾——不同的价值观,对人对事的看法和处理方法不同都导致了矛盾不可避免。夫妻之间也会有磕碰,但夫妻有具体的分工与合作,尤其是夫妻经过恋爱和共同生活,价值观趋向一致,同时有感情基础,感情带来宽容与理解和妥协。但婆婆与媳妇不具备这样的感情基础和价值观基础,如果说婆媳之间感情可以培养,价值观则很难趋同。二者又往往相互影响。如果感情好,价值观不同可以迁就(比如母女之间的争吵与妥协),如果价值观不同甚至有尖锐冲突,又往往很难培养感情。在层出不穷的矛盾中,感情还没有培养起来之前,婆媳关系已经破坏得很彻底。
      一个女人,走进婚姻,如果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主宰自己和老公的家庭生活,这样的婚姻对女人而言有何意义?如果老公们不能站在这个高度去看待婆媳问题,而是一昧要求妻子对母亲退让与尊重,妻子在婚姻中品尝的只是痛苦而不是幸福,同样的,老公们也不会有幸福感。婆媳关系就是如此影响了夫妻关系。许多女人,在这样的无望婚姻中,将全部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对孩子的感情依赖到了很严重的程度,将来孩子大了,成家立业了,又会有怎样的婆媳关系?我不敢想象。也许现在的年青母亲都足够理智,将来会选择拥有自己的晚年生活。
  如果老公们想建立自己独立的家庭生活,想给自己和老婆创造幸福的婚姻,就必须认识到:

      1、孝顺母亲有很多形式。不一定非得同住一起才叫做孝顺。如果有条件,请尽量不要将母亲与妻子绑在一起。
  2、如果同住,请做通母亲的思想工作,管得越多,是主观爱儿,客观害儿。在儿子媳妇的家庭里,母亲的角色只能是配角,做一个享福的贾母(娶妻不为娶家庭主妇而为了娶保姆和生育工具的老公除外)。当然,谁都不愿意退出历史的舞台,但试问母亲仅仅是退出,而妻子才刚登上历史的舞台,老公们就要剥夺妻子们登台演出的权利,未免太残忍了吧?
  3、如果同住,请在要求妻子尽尊重老人的义务之时,同时明确妻子应拥有与之匹配的权利。划定夫妻事务的范畴,婆婆不得干涉。这些范畴包括:夫妻互爱互敬的权利义务(婆婆们看不得老公对妻子好,必须认识这是婆婆错而不是老公或妻子错),当然母子感情好妻子也不得干涉;两口子的经济事务;孩子的教育事务;家庭大事妻子当家做主的权利(想起来再续)。
  4、如果母亲出于爱儿子而做出将儿子与媳妇对立起来的行动,请老公们要主动意识到这种"爱"的行动将影响夫妻关系。(能认识和辨别这点的老公很少),最好能艺术地拒绝,做到既不使母亲感到一番好意儿子不领情,同时又不影响夫妻感情。
  有了以上事务的权利保证,婆婆们再如何,媳妇都是可以退让的。虽说女人天生心眼小,但大多数妻子很多小事情还是想得开的,完全可以不计较。老公的夹心饼日子也许会好过一点吧。
  有些婆婆是没有文化的婆婆或者有文化但意志坚强,儿子与这样的母亲按照上述原则沟通很困难。但现代老公们都是有文化的老公,至少心中应有这样的概念或观念,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下去看待和处理婆媳关系,这样你就把妻子搞定了。如何搞定无法沟通的母亲,就要靠儿子们各显神通了。我老公采用的是强权加胡罗卜政策,对母亲在物质上充分满足,精神上加以关怀,但涉及到以上夫妻事务问题,则是劝导母亲,劝导不行就是吼上一句(老公不会过分),此时的我,一般躲开,躲不开就不闻不问,坚决不引火上身,以免自讨没趣。
  家中安静日子的间隔期越来越长,老公的日子也越来越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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