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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落俗的爱情故事
如果一个人把所有的目光都专注于自己的过去,那么,他应该是老了。回忆是老人拖延时间的方式,那里记载了自己与日子较量的所有痕迹。他们追忆那些逝去的岁月,其实是迷恋自己年轻的样子。而故意对眼前的光阴不予理睬,这本身是对时间的不满与抗拒。毕竟,时间不会老,老去的是人。
有谁能与时间对抗?你,服或者不服,最终都会被它绊倒。你,愿或者不愿,最终都会化为尘埃。
与时空相比,人生,实在脆弱!“历史只记录少数人的丰功伟绩,其他人说话汇合为沉默。”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不敢发出声响。如果人生只能这样,我们不能带走什么。至少,还能留下些什么。
一个老人的回忆,也许太深太沉,叫人心酸,因为他们没有未来。
一个青年的回忆,也许太轻太淡,是青涩的。我们还有那么远的路要走,似乎不该把目光投向过去。
我想说,回忆是对某一个片断的小结,是对某一些经历的盘点;是自省,是参悟,更是修行。它让我们对生活更清醒,更投入。也许,正视过去,才是对现在的尊重。
回首也许不必是留恋,它是独自上路去寻找自我的一场旅行——一个人的旅行。那些从泥淖中走出的踉跄脚印,已经凝固成斑斓的图案。路过的、错过的,已成青春的背景上隆重而华丽的色泽。
——
公交车上是我最惯于愣神的场所,也许是它那不规则的抖动震裂出时间的豁口。那些相似的颠簸,相似的疲惫,朝我的脑海奔涌前来。穿越车窗上虚实重叠的人影,我看见的却是远方——某个同样拥挤的公交车上,那个疲惫不堪的外乡女孩,她像一个不和谐的音符,谦卑地想把自己藏在别人的鼎沸中。
谁会听见,她正喃喃温习着乡音:“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那是村子的上空四处流动的传唤之声。在遭遇了风雪之后,一切与家有关的联想都显得感人肺腑。
是他,让我初见风雪。
六年过去了,再回首这段感情,我是感谢他的。我相信人生中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是在帮助自己成长。是他让我明白:一个人要配得上自己所受的痛苦。是他告诉我:好好活着!
……
日复一日,街道两边的树叶由翠绿,直至枯黄,我在西安的日子已经过去半年了。
半年里,租住在简陋的小屋里,尝尽了廉价的小吃,熟悉了很多条街道的行走路线,拿着最低的薪水工作最长的时间。作为一家很普通的音像店里普通的营业员,工作带给我的唯一乐趣,是可以打开任意一盘CD碟享受那些旋律的跳动。然而,每每跨出店门,我却是落寞的,无精打采的。独自在他乡,我有大把的自由。自由,同时也意味着孤独,意味着选择太多而无从选择。未曾料想,过度的自由竟让我无所适从了。
下了晚班,十点钟。这座城市里有过半的人已经沉入睡眠中,可是我却并不急于回到租住的小屋,我常常看似随意却又极认真的踢着路边的小石子,如果能够成功地把同一颗石子踢到家门口,我就把它装进口袋里。带回屋子保留起来,好像带回来一个默契的伙伴。有时候,轮到上早班,下午四点就可以出店。我像一个十足的游手好闲者,无所用心地打发时光。向右走,或者去报刊亭翻看当月《读者》,由于囊中羞涩常常翻而未买,老板已经颇为不快;或者去地下通道听流浪歌手的现场演出。除此之外,似乎再没有更好的去处。向左走,只好傻傻地坐在十字路边的石阶上,数红绿灯在不同时段停留的时间。然后,没心没肺地甩着手,裹着两袖清风回家去。
我像一个走丢的无人认领的孩子,古怪而郁郁寡欢。像是失去了什么,又像是等待着什么。
直到那一天,他出现了。
临近中午,店里很干净,一个顾客也没有。这是我一天中最放松的时候,懒懒地趴在柜台上,像一只贪睡的老猫,却又似睡非睡。耳畔响着恩雅的恰似教堂传来的音乐。在我听来,她的声音是直接触及灵魂的,是安抚,是宽慰。在她的音乐里,我简直想躺进墓穴中,永享安宁。可惜,这种美妙的遐想被一个黑影破坏了。我急忙正了正身,抬起头来,目光迎向来客。只见一个青年男子,左手拿着一本书,正是《读者》,另一只手正在翻着许巍的碟片。我以一种职业化的热情向他问好,在这四目相对的一瞬,我看见了一张轮廓分明的布满小疙瘩的脸。他笑了笑:“你可真会享受,恩雅替你催眠”,接着,他让我试放一盘许巍的CD碟,放那首《曾经的你》。前奏响起,我们都不由自主地轻轻和,等四周都安静下来,我们相似而笑,那感觉如此放松。他告诉我,许巍就是西安人,早些年在地下通道里唱歌呢。我开玩笑着说:我昨天还看见他呢,在南稍门那边唱歌。他的眼晴陡然一亮,随即笑了起来:你可真会开玩笑。我们很快就像朋友一样,聊了起来,原来他也常去南大街的地下通道里听歌。继而说到《读者》,我们都有同样的感受,它是真、善、美的化身,那些朴素的真理,天然去雕饰的美好,给予我们信念。《杂文》太硬、太尖锐,太犀利,《意林》又过于故意,矫情。从音乐聊到杂志,我们有太多的话题。我第一次遇见如此契合的人,相见恨晚。
不一会,他接了一个电话,就告诉我他要回去上班了,他是趁午休的时间跟几个同事出来溜达一圈。我随口问他哪个单位的,他神秘地笑了笑:以后你会知道的。说完就走了,把那本《读者》留给了我,也没有买碟。
等我走到门口去找寻他的背影,在并排的几个年轻人中间,我已经认不出哪一个是他来。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一个陌生的男青年,来匆匆去匆匆。整整一个下午,我反复听着《曾经的你》,恍恍惚惚,难道我中午趴在柜台上是做了一个微型的白日梦?我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面貌,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数次抽出包里的那本《读者》,只有它带给我一种真实感。
下班后,我习惯性地踢着一颗石子,突然莫明其妙地烦躁,捡起那颗石子装进了口袋,急匆匆的回到家,才发现我毫无缘由地装回来一颗石头蛋子。那个神秘的陌生人,他打破了我曾专注的无聊生活,我早早钻进了我的小窝——帐篷。第二天醒来,手里还握着那本《读者》。
令人失望的是,很多天里,他再没有来小店!
初次见面的情景回味了三百零一回之后,我牢牢记住了那一脸的小疙瘩,我们一定认识了五百年之久。真后悔当初没有追问他的单位,否则我会不顾矜持地去找寻他的,谁叫他擅自闯入我的领地?谁叫他擅自留下一本书来,既然留下就有取走的可能,他怎么可以私自取消这种可能性呢?那个萍水相逢,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一会儿是我恶狠狠发泄不满的假想敌,一会是我焦灼期盼着的情人。回想那次短暂而匆忙的交汇,我们还会有多少愉快的话题呀。这种不能与外人道的情感折磨让我五内俱焚,表面上,我又假装波澜不惊。他叫什么名字?他是哪里人?他在哪里工作?没有人能解答我心中的疑团。他说过:以后你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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