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林争霸”2015红牛城市羽毛球赛(汕头站)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汕头市体育局 汕头市体育总会 2、承办单位:汕头市华豫广告有限公司 3、协办单位:汕头市金墩体育运动俱乐部 4、冠名单位: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5年5月2日至3日 上午08:00开始比赛 下午14:00开始比赛 比赛地点:龙墩运动场(汕头市衡山中街8号) 三、比赛项目: 1. 混合团体赛:比赛均采用5人制混合团体赛形式,包括:男单、女单、男双和混双 (凡年龄在16岁以上,即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的业余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2. 青少年单打:(1).初中组男子单打(限现就读初一至初三的初中生); (2).初中组女子单打(限现就读初一至初三的初中生); (3).小学组男子单打(限现就读四至六年级的小学生); (4).小学组女子单打(限现就读四至六年级的小学生); 3. 亲子双打赛:(1).初中父子、女组(只限子、女现就读初一至初三的初中生); (2).初中母子、女组(只限子、女现就读初一至初三的初中生); (3).小学父子、女组(只限子、女现就读四至六年级的小学生); (4).小学母子、女组(只限子、女现就读四至六年级的小学生)。 四、报名方式: 1. 本次各项比赛只接受在金墩体育运动俱乐部报名的队伍与个人,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7日,先报先得,额满为止(报名时请提供参赛选手的个人详细信息、身份证和照片,参加青少年单打赛和亲子双打赛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和在校证明); 2. 参赛队伍的各领队请于2015年4月27日下午15:00在龙墩运动场进行首轮抽签和领队会议; 3. 混合团体赛 (1).参赛名额限报32支队伍,先报先得、额满即止; (2).此项比赛不收取报名费,但需交赛事保证金人民币800元,赛事保证金在该队伍参赛期间没有任何违规的前提下,赛后退还; (3).每人限报一支队伍,每队限报一个城市,不得重复报名; (4).每队限报5至7人(其中包括:领队1人、队员4至6人,领队及队员在通过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前提下才可参加比赛),报名后不能更改。 4. 青少年单打赛 (1).参赛名额:初中组男子单打限报12人、女子单打限报12人,先报先得、额满即止; 小学组男子单打限报12人、女子单打限报12人,先报先得、额满即止; (2).此项比赛每项每人收取报名费50元; (3).此项比赛报名参赛者可获得赛事主题T恤1件。 5. 亲子双打赛 (1).参赛名额:初中父子、女组限报12对,初中母子、女组限报12对,先报先得、额满即止; 小学父子、女组限报12对,小学母子、女组限报12对,先报先得、额满即止; (2).此项比赛每项收取报名费100元(报名亲子组可免青少年单项赛报名费); (3).此项比赛报名参赛者可获得赛事主题T恤2件(小童码+成人码)。 6、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金墩运动场(汕头市金平区龙溪路1号) (2).龙墩运动场(汕头市龙湖区衡山中街8号) (3).联系方式:15013959294 高若维 7、运动员报名参赛前,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由运动员自负。 五、竞赛规则与赛制: 1、以下规则中未明确的条款,参照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进行补充执行; 2、混合团体赛 (1).每轮比赛开始前,各领队须按组委会规定时间,到场地裁判组领取并填写比赛出场名单表,超过规定时间交出场名单按弃权处理。出场名单必须为5人(4男1女),除女队员外,其他男运动员在同一轮比赛中不得兼项,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此项比赛的竞赛顺序及说明: 第一场:混双-第一回合(两队的男1和女1) 第二场:男单-第一回合(两队的男2) 第三场:男双-第一回合(两队的男3和男4) 第四场:混双-第二回合(两队的男1和女1) 第五场:男单-第二回合(两队的男2) 第六场:男双-第二回合(两队的男3和男4) 第七场:女单(两队的女1) (3).此项比赛均采用七场四胜制,先胜四场者获得当轮比赛胜利; (4).此项每场比赛均采用15分每球得分制,如赛至14平时,先取得16分者获胜;第一阶段采用双败淘汰制,第二阶段采用单场淘汰制; (5).混合团体赛赛制: 第一阶段包括: 第一轮: 32支参赛队伍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对手,进行16场比赛; 第二轮: 16支获胜的队伍(W组)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对手,进行8场比赛; 16支失败的队伍(L组)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对手,进行8场比赛; 第三轮: W组获胜的8支队伍直接晋级第二阶段,本轮无比赛; L组失败的8支队伍直接淘汰; W组失败的和L组获胜的队伍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对手,进行8场比赛 (本轮比赛获胜的队伍经济第二阶段,失败的直接淘汰); 第二阶段包括: 第一轮:晋级的16支队伍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对手,进行8场单场淘汰比赛; 第二轮:晋级的8支队伍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对手,进行4场单场淘汰比赛; 第三轮:晋级的4支队伍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对手,进行2场单场淘汰比赛; 第四轮:晋级的2支队伍进行决赛。 (6).此项比赛第一名获得晋级华南区赛资格。 3、青少年单打赛 (1).此项比赛各组别男、女单打均分为两阶段进行,三场两胜制,每局采用11分制、先到11分者胜; (2).此项比赛的竞赛顺序及说明: 第一阶段: 采用单循环赛、分4组每组3人,各组第一名出现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 进入第二阶段的选手进行抽签确定各自对手,胜者进入决赛,最后决出冠亚季军; (3).各组别男、女单打冠军选手获得参加2015年6月6日的广州总决赛资格。 4、亲子双打赛 (1).此项比赛各组别均分为两阶段进行,三场两胜制,每局采用11分制、先到11分者胜; (2).此项比赛的竞赛顺序及说明: 第一阶段: 采用单循环赛、分4组每组3对,各组第一名出现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 进入第二阶段的选手进行抽签确定各自对手,胜者进入决赛,最后决出冠亚季军; (3).各组冠军选手获得参加2015年6月6日的广州总决赛资格。 5、所有参赛队伍应执行赛事规程及组委会其他补充规定的相关条例,服从裁判判决。凡违反者,将受到警告、判罚违例、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 6、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在5分钟内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如多名运动员迟到,导致本轮比赛无法进行的,则判该队本场弃权; 7、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按组委会安排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8、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10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9、颁奖时,队伍应按要求着组委会统一提供的领奖服。 六、运动员资格: 1、持有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外籍选手持有的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签发日期应早于2015年3月24日,且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没有参加过世界羽毛球联合会及五大洲羽毛球联合会组织的比赛,且没有在职业俱乐部(职业俱乐部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运动员以训练和比赛为职业并获得工资收入的)效力过的外籍运动员可以参加比赛; 2、现役及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具备参赛资格。专业运动员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包括国家队、八一体工队、各省市体工队、各职业俱乐部运动员等; 3、对于港/澳/台等不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进行注册管理的国内选手,凡代表该地区参加过奥运会、亚运会、世锦赛、苏迪曼杯、汤尤杯及世界羽联组织的超级系列赛(包括大师杯、大师赛、超级赛等)的,不具备参赛资格。 七、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队伍通过金墩体育运动俱乐部正式提报报名申请后,组委会将对队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针对信息完整度、照片质量等审核是否符合要求),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队伍,按报名顺序进行联系,完成信息核对以及相关文件签署等报名确认工作。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组委会有权不给予报名参赛; 2、公示与申诉: 2.1、队伍在完成组委会初步审查后,公共资料进入公示界面,便于其他队伍进行查询; 2.2、任何球队自进入公示阶段后,如发现其他进入公示阶段的球队或其成员存在资格不符的情况,可向组委会举报并提起申诉,申诉须提交书面文件(必须有领队签名)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向组委会交纳申诉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如组委会调查属实,组委会将退回申诉保证金,如申诉情况与事实不符的,则申诉保证金上缴组委会; 2.3、有效申诉期:如各参赛队发现问题,需要申诉的,需于4月20日前完成申诉,过期不再接受申诉。在有效申诉期过后,向组委会提出队伍资格问题的投诉者,视为干扰比赛秩序,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不退还赛事保证金; 3、比赛现场检查: 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给予临场裁判员检查,有效证件的名字、号码必须与报名资料相符,证件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所用,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伪造证件,一经发现,不但取消全队所有比赛资格,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并不退还赛事保证金; 4、在队伍正式报名确认后,如队内成员存在资格不符的情况,经组委会查实后,即时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及继续参赛的资格。 八、奖励办法: 1. 混合团体赛: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 2. 青少年单打赛与亲子双打赛:晋级总决赛的选手可获得运动纪念品和奖状。 九、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于赛事主办方 羽林争霸2015红牛城市羽毛球赛组委会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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