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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假”真的有了!凭假条可休一两天!汕头妹子你们想要吗?

ikontt 发表于 2016-2-22 11: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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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ef6e7c16b839f409fec40c7014026e.gif   继二胎开放的消息 ,听说,“大姨妈”的专属假期也要来了~~女性福利来啦~痛经也能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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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妈假日前,《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者痛经不能正常上班,申请休息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
简直是史上最贴心福利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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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女员工有没有这么好的福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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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经不是病,疼起来真是要人命。那叫一个惨绝人寰痛不欲生满地打滚冷汗直流。”这么痛还要爬起来去上班,因为请假要扣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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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听到女生来大姨妈只会说,多喝水~
0e6dc2c0a97915829912cfa0b9a96a9f.gif 你们到底知不知道大姨妈有多痛?!男人们,是不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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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假”由来已久 多地实施超20年
  通过梳理发现,“痛经假”其实由来已久,从国家到地方都可找到相关政策,不少地区的“痛经假”甚至已经实施超过20年。
  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已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在地方层面,浙江、北京、上海、重庆、湖北、山西等多个省份都明确了“痛经假”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等为由辞退女职工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降低女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对于怀孕的女职工,不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将其在劳动时间内按规定进行的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者经本人提出,为其调整适宜的劳动岗位;对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休息1小时;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女性正常分娩可休产假98天  《规定》同时对女性职工的“产假”给予明确的时间保证,其中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同时,《规定》还要求,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用人单位不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鼓励、引导相邻的用人单位联合为怀孕女职工、女职工哺乳提供休息、哺乳用房和必要设施。
经期、更年期纳入保护范围  女性经期、更年期、防止性骚扰等同样纳入保护范围。根据《规定》,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者痛经不能正常上班,申请休息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安排其休息1至2天。  女职工更年期综合症症状严重,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申请减轻工作量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和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安排。  《规定》中还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工作、生产特点,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女职工在工作场所遭受性骚扰;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及时调查处理性骚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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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状况:有假为何难休?女性忧遭职业歧视
  虽然从国家到地方层面都对保障女性休“痛经假”有过规定,但是近年来,这一政策的落实却并不理想。对于很多普通女职工来说,她们甚至没有听说过这种休假制度。而从全国范围看,近年来也鲜有相关的维权案例。  “我根本不知道有‘痛经假’规定,单位也从没有告知过我们有这项权益。”在某私营企业工作的李女士说道。“即便真的有法律保障自己的权利,但是单位不放‘痛经假’我还是会选择忍耐,而不是维权,因为怕影响自己的‘饭碗’。”李女士无奈表示。  面对“痛经假”,用人单位同样有自己的顾虑。在某企业从事多年人力资源工作的负责人表示,按照一个月1天计算,一名女性员工一年就要休12天假,这无疑会加大企业的用工成本。该名负责人说,她所在的企业一般很少会单独批准员工“痛经假”,相较于制度完善的大企业,“痛经假”在中小型企业操作难度太大,而且会不可避免令企业在招聘时产生性别歧视。
 “难言之痛”何时不再痛?
  对此,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原副所长刘伯红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如果仅仅用保障性条例对妇女进行保护,而不从根本上解决保护成本的问题,导致保护成本转移到了用人单位身上,会让用工成本较高的女性,愈发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用工成本越高,女性就越容易被用工单位拒绝。  也有专家强调,推行此类政策,一方面需要要求私企遵守行政规定,此外还要有工会组织来帮助执行,不应让条例名存实亡。  然而,面对目前的女性就业环境,“痛经假”的落实在不少人看来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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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2)
这种假请也不好意思请吧,尤其上司是男的
2016-2-22 11: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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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理解为男性在求职竞争中的优势又扩大了?
2016-2-22 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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