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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贤:交警查酒驾一律不能带手机

一湾两岸 发表于 2016-8-4 15: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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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上午刚刚举行的汕头市委十届七次全会上,市委书记陈良贤谈及交通秩序整治时,再次严词批斥“酒驾”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要求公安政法部门要更加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查获一宗处理一宗,该拘留的拘留,该判刑的判刑。陈良贤要求交警上路查酒驾时,不准随身携带手机,杜绝“说情风”,如徇私说情一经查实一定严肃处理。

惨痛教训!8月2日晚黄河路再发生醉驾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6·10”黄河路醉驾交通事故至今还不到两个月,8月2日晚,黄河路与泰山路交界处再次发生一起面包车司机醉驾碰撞2名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一名行人当场死亡,另一名行人重伤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肇事司机李某红涉嫌醉驾,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据负责调查及处理此事故的龙湖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介绍,当晚8时49分事故发生后,该队值班民警接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处警。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现场位于黄河路非凡网吧前路段,驾驶人李某红驾驶一小客车自西往东碰撞到2位50多岁的陈厝合女性村民。经120救护人员到场后确认,一名53岁的女村民当场死亡,另一名51岁的女村民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组织抢救、调查取证和追捕工作,迫于警方的侦查压力,李某红随后投案,被龙湖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带至龙湖医院抽血。经检验,肇事司机李某红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36mg/100ml,属醉酒驾驶。昨天上午,汕头日报记者在市看守所见到肇事司机李某红。据了解,李某红系四川省渠县人,目前在揭阳一印刷厂工作,家住龙湖区陈厝合。当天下班后,李某红借了工厂老板的小面包车回汕头的家。当晚,他在陈厝合跟朋友吃饭时喝了白酒,酒后驾车酿成大错。接受审讯时,李某红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追悔莫及,“我很后悔喝酒开车,心里真的很内疚,我会尽最大努力去补偿受害家庭。”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司机朋友,醉酒驾车,是刑法所不容的犯罪行为。贪杯饮酒还驾车上路,不仅将自己送上了犯罪道路,还危及他人生命,这样的警示振聋发聩:醉驾害人害己。
交警支队昨晚行动严查酒驾一“醉猫”被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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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照片)
昨晚,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打击酒驾专项行动,采取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出动近100名警力组成10支机动巡逻小分队并设立6个固定卡哨,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随机抽查。至昨晚11时记者发稿时止,交警部门查获一名酒后驾驶小汽车的违法驾驶人,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昨晚8时许,记者来到金环金湖路口,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二中队8名民警正在这里设卡查车。近半个小时里,执勤民警对20多辆路过的小汽车进行检查,均未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的迹象。9时左右,一辆号牌为粤D/F13xx的长安福特牌小汽车沿着海滨路自东往西行驶,当驶至海滨利安路口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交警机动巡逻大队突击队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该车驾驶人黄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郑康宏现场指挥督战。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大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前7个月共查获酒驾行为444宗、醉驾行为80宗,对80名醉驾人员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via 汕头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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