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乱象、强秩序、保安全”道路交通管理提升行动,加大力度治理交通乱象,在治理乱象过程中实现“四个转变”,其一就是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的处置,从原来的“教育为主”转变为“教罚并举”。
昨天上午9点半,龙湖区珠江路黄山路口出现这样一幕:人行道口红灯已亮起,一名女子却对此置之不理,向南跑过珠江路口的斑马线,结果被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了下来……
女子自称没带身份证也记不得身份证号码,交警通过使用“警务通”的人脸识别功能对其拍照识别。姓名和户籍地址校对无误后,确定了女子身份,当即以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向其作出罚款10元的行政处罚。
到了上午10时许,另一名女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南行至该路口,电动车的车头上安装了一把遮阳伞,被交警拦停。根据交规,违章者被处以没收其擅自安装的伞具及罚款100元。
据了解,当天上午,珠江—黄山路口共查处纠正了12宗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涉及行人闯红灯、自行车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违规安装遮阳伞、驾车撑伞或手中持物和违规载人载物等。据悉,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记录将被录入后台资料库,如果存在多次违法记录,在征信系统启用后有可能会影响到违法行为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信用。 现在,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也要罚!所以啊,大家记住了不要违法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