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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癌晚期】最新PD1临床治疗

Ahhhhhhhhhh手机认证状态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7 15: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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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联合紫杉醇+顺铂对比安慰剂联合紫杉醇+顺铂治疗食管鳞癌晚期一线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多中心III期研究关键标准1.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远处转移食管鳞癌;2.未接受过系统化疗,或者辅助化疗结束6月后进展;3.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主要入组标准1.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根治性治疗的局部性晚期/复发或转移性 ESCC;2. 既往未接受过对复发或转移肿瘤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3. 既往接受过针对非转移性疾病的辅助、新辅助/放疗/放化疗,以及根治性 治疗的患者,自末次治疗结束后至少间隔 6 个月无疾病复发(若既往辅助 化疗/放化疗使用 TP 方案,则末次治疗结束后至少间隔 12 个月无疾病复发);4. 无大出血或者食管瘘的风险,比如病灶有较大的溃疡,认为是有大出血和 食管瘘的风险,则不适合入组。直接侵犯相邻器官如主动脉或气管(T4b 疾病)的受试者应当在入组前密切评估出血风险,并需要在入组前咨询申办方;5. 签署知情同意书;6. 年龄≥18 岁且≤75 岁的男性或女性;7. ECOG 评分为 0 或 1;8. 预期生存大于 3 个月;9. 同意提供既往储存的肿瘤组织标本或者进行活检以采集肿瘤病灶组织进行生物标志物分析;10. 按 RECIST 1.1 标准判断,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只有在既往照射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该病灶可作为可测量病灶);11. 良好的器官功能。主要排除标准1. 筛选期间的 CT 或磁共振(MRI)评估和既往影像学评估确定的活动性或 未治疗的 CNS 转移(例如,脑或软脑膜转移)。既往接受过脑或软脑膜转移治疗,且已稳定≥2 个月,随机化前已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 10mg /d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4 周的患者可以参加研究。2. 未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3. 未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腹水(一月一次或更 频繁);允许患者留置导管(如 PleurX®);4. 无法控制的或症状性高钙血症(> 1.5 mmol/L 离子钙或钙> 12 mg/dL 或 校正后血清钙> ULN);5. 随机分配前 5 年内患有除食管癌外的恶性肿瘤病史,但转移或死亡风险 可忽略不计[例如预期 5 年总生存率> 90%],且经治疗后预期可痊愈的 恶性肿瘤除外,如已适当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 接受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局限性前列腺癌,以及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导管原位癌;6. 入组前 4 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或 8 周内接受过放射性药物治疗,但 针对骨转移病灶的局部姑息性放疗除外;若有适合姑息性放疗的症状性 病灶(如骨转移或转移侵犯神经),应在入组前进行治疗,患者之前的放疗影响已恢复,未要求最短恢复期。7. 多节段椎体,髂骨等骨转移,容易引起骨折、有截瘫风险的骨转移患者,影响后续随访;8. 单个肝转移病灶>5cm 或肝脏转移灶符合约占整个肝脏体积的 50%以上;9. 已知内镜下趋于完全梗阻需要介入治疗或手术治疗解除梗阻的患者;10. BMI 小于 17.5,或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约 2 个月内,体重减少>10%。11. 处于妊娠、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的妇女;12. 对嵌合或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有严重变应性、过敏反应或其他超敏反应病史;13. 已知对由中国仓鼠卵巢细胞生产的生物药品或 JS001 制剂任何成分过敏或有超敏反应;14. 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15. 患有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机化性肺炎(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药物 性肺炎、特发性肺炎、间质性肺炎或胸部 CT 扫描筛选时发现活动性肺炎证据;1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患者;17. 活动性乙肝或丙肝;18.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的患者(临床诊断包括临床病史、体格检查和影像学 发现,以及根据当地医疗常规进行的 TB 检查);19. 随机分配前 4 周内发生严重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20. 随机分配前 2 周内接受过口服或静脉注射抗生素治疗;接受预防性抗生 素治疗(如为预防尿路感染或预防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加重)的患者可入组。21. 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如纽约心脏病学会定义的心脏疾病(II 级或更高)、 随机分配前 3 月内发生的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律失常、不稳定型心绞 痛、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已知患有冠状动脉疾病、不符合 上述标准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心室射血分数< 50%的患者,必须接受主治医生认为最佳的稳定治疗方案治疗,必要时可咨询心脏病专家; 22. 随机分配前 28 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诊断性手术除外),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接受大型手术;23.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24. 随机分配前 4 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使用此种减毒活疫苗;25.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障碍、体检结果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并有理由怀疑可能导致禁忌使用试验药物、或影响研究结果可靠性、或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治疗并发症的疾病或病症; 26.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曾接受批准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27. 在随机分配前 28 天内,接受了其他试验药物治疗或参与其他治疗目的的临床研究;包括签署了其他试验 ICF,筛选失败也不可以入组。28. 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阻断疗法,如抗-程序性死亡受体-1(抗-PD-1) 和抗 PD-L1 治疗性抗体治疗;29. 在随机分配前 4 周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t1/2)内(以长者为准)接受过全身免疫刺激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干扰素(IFN)或白介素-2];既往治疗中允许接种癌症疫苗;30. 随机分配前 2 周内,接受过全身免疫抑制药物治疗(>10 mg/d 泼尼松等 效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泼尼松、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TNF)药物;● 对于接受过短期、小剂量、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例如因恶心给予一次剂量的地塞米松),经研究者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并经医学监查员批准后,可参与本项研究;● 使用吸入式皮质类固醇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盐皮质激素类(如氟氢可的松)治疗直立性低血压的患者,和使用低剂量糖皮质激素 (≤10mg /d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补充剂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患者可以入组;31. 在随机分配前 2 周内曾接受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等造 血生长因子或输血等治疗的患者;32. 存在顺铂、卡铂或其它含铂化合物过敏反应史;33. 辅助化疗/放化疗使用过紫杉醇联合顺铂方案(>2 周期),或顺铂累积暴露剂量>300mg/m2,新辅助放疗使用 TP 方案增敏患者除外;34. 按常见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CTCAE)v5.0 分类为 2 级及以上的周围神经病变。全国入组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临沂市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大坪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科院肿瘤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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