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实现“二连降”!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局获悉,6月10日起,汕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再次下调;其中,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39元, 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降低1.98元。
近来,在国际石油价格不断下降的窗口期,市发展改革局于4月1日降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基础上, 再次测算管道燃气价格下调空间,并在近日发出《关于降低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二连降”。至此,汕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和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累计降幅分别达到18.4%和26.1%,充分把上游气源价格下降的空间让利给用户,降低居民群众生活成本,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
《通知》明确,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自6月10日起,汕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由3.98元降低到3.59元,老用户每立方米由3.38元降低到2.99元;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米由13.21元降低到11.23元,老用户每立方米由11.21元降低到9.23元。
《通知》还要求,有关燃气公司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质保量供应,严格执行规定价格,并在收费窗口的显眼位置进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此外,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管理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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