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由网友于 2022-10-26 成功爆料!奖励 5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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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4 18:03:41|来自:广东省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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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龙湖大队反馈:根据网民反映的情况,2022年11月2日,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接报后,立即核实号牌粤S1P59N小车车辆信息。经查,该车为共享汽车,登记入户为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东莞分分司,民警随即与该公司联系,将网民反映情况通报该公司负责人,其表示将自行将车辆拖移。民警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公司所属共享汽车进行有效管理,不得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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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4 20:57:50|来自:广东省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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