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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汕头哈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哈啰共享电单车在汕头的运营主体,因不按照规定投放电动自行车用于租赁经营,被依法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公司被处罚款77.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3712万元,罚没合计超82万元!
共享电单车便利市民出行的同时,无序投放始终是城市治理难点。此次重罚释放明确信号:运营企业须严守规则,规范投放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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