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通告征求意见稿,拟对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实施中心区域限行措施,目前正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
根据方案,新规拟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天禁止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范围内道路。限行范围沿用《汕府〔2025〕17号》划定的环线,覆盖西港路以东、泰山路以西、新津河至外砂河以西、内海湾北岸以北的金平、龙湖核心片区及东海岸新城。仅执行应急抢险、医L 救护、市政运维、执法公务的专用电动自行车,不受本次限行约束。
这是汕头继摩托车限外政策后,将两轮车精细化管理延伸至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新举措,核心目标是压降涉电交通事故、规范核心区通行秩序。但潮汕三市通勤往来密切,潮州、揭阳跨城上班族、周边个体商户及日常走亲群体的短途出行,将受到直接影响;也有市民认为,限行有助于倒逼超标外牌车规范上牌,净化市区骑行环境。
新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3日 (共7个工作日),有不同看法、建议的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反馈:
(一) 信函:汕头市金平区飞厦西路8号汕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限制非本市号牌电动自行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域道路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小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编515000)。
(二) 电子邮箱:stjj5566@163.com。
城市治理该如何兼顾通行秩序与民生便利?你对这项限行新政又有怎样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来源:汕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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