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需按规定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其中,异地就医的普通门诊待遇按以下类别执行: - 职工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待遇,按对应政策执行(具体细则可咨询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官方渠道查询)。
- 居民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待遇,按对应政策执行(具体细则可咨询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官方渠道查询)。
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群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2022 年 11 月起执行)
- 在职职工: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 确定,其中 2023 年度限额为1740 元。
- 退休职工:待遇适度倾斜,年度限额在在职职工基础上提高 20% ,2023 年度限额为2088 元(1740 元 ×1.2)。
- 城乡居民医保:以本市上上年度城乡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 1.5% 确定,年度支付限额为465 元。
- 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每月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不超过300 元。
- 城乡居民:每月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不超过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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