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 12 个月(含)以下: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0 万元。
-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 12 个月以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5 万元。
已完成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参保人,在异地门诊诊治门特病种发生的费用,可根据备案类型按以下标准报销: - 适用条件:完成门特病种认定,且已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
- 报销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特医疗费用,按参保人在本市就医的标准支付(报销比例、支付限额与本市一致)。
- 适用条件:完成门特病种认定,且已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报销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在所转诊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规定的门特医疗费用:
- 报销比例:按本市就医报销比例的 80% 执行。
- 支付限额:与本市就医的支付限额 保持一致,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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