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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南澳发现两具灰海豚尸体 或系渔民误捕误放

若日出西山 发表于 2012-12-6 11: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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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大学师生发现的灰海豚尸体。受访者供图
  专家提醒捕到后最好到外海放生
  新快报讯 记者 冯仕妍 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汕头大学三名大学生日前在汕头市南澳县云澳镇澳前村渔港岸边发现了两具灰海豚尸体。
  汕头大学《走向海洋》公益课程组师生调查后发现,两头灰海豚很可能是被渔民误捕后丢到岸边水域,无法适应环境致死。汕头大学新闻系叶同学回忆,12月2日上午,她和两名同学到澳前村调研,村里的一名中学生指着大坝乱石旁一具动物尸体给她看。叶同学看到,一具动物尸体浮在水面上,肚子已经烂掉。叶同学从较完好的鱼鳍发现这是一头海豚。
  叶同学将此消息告诉了课程组导师、汕头大学理学院海洋生物研究所副教授孙泽伟。孙老师到达现场后,发现附近还有另一具海豚尸体,已腐烂至全身变白。他鉴定这是灰海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孙老师分析,汕头附近海域常有海豚出没,中华白海豚被当地人尊称为“妈祖鱼”,但灰海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一点却鲜为人知,甚至还被澳前村村民称为“海猪”,不受重视。有渔民告诉孙老师,有时拉网打鱼时会顺带捕到灰海豚,但因其肉味较腥卖不出去,养在渔排里又费饲料,渔民们往往把它们随意扔到渔港里面。
  昨日,汕头大学海洋生物研究所抽取了灰海豚的脂肪、肝脏等组织,对其内含的有机物进行检测。负责采样的王博士告诉记者,由于尸体搁置时间比较长,很难鉴定出真正的死因。
  专家提醒
  误捕海豚最好外海放生
  孙老师通过新快报呼吁,在我国,所有种类的海豚都属于国家二级以上的保护动物,请渔民不要误捕误放。一旦捕到海豚,最好当时就在外海放生,海豚被带到岸边海域,将很难适应嘈杂的环境,往往活不长。孙老师还提醒,人们如果发现海豚有伤口,可报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组织进行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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